呼吁足协适度调整准入标准,切实推动体育发展
12月25日讯 随着韦世豪等球员对中国足协公布的第二批清债名单中部分俱乐部所谓“清债成功”提出公开质疑,人们开始担忧2025赛季中国足协职业俱乐部准入审核的可信度。《体坛周报》记者严益唯在文章中指出,中国足协会面临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不要将准入规程视为摆设。
根据目前执行的2018版《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准入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我们可以发现,足协当前的准入审核过程并没有按照《规程》的要求进行。比如,《规程》规定,每年的3月15日前应启动下一年度的申请,并于10月30日前完成审核。然而,自2017年底该《规程》颁布以来,中国足协每年都在赛季前匆忙宣布批准名单,而大多数俱乐部往往是在上个赛季快结束时才递交材料。今年,尽管应该在3月15日之前通知各俱乐部提交2025赛季资格申请,但实际情况是,直到今年10月10日才发出通知,而12月20日公示了第二批清债名单,因此预计到2025年1月上旬才能正式公布最终准备好的审批结果。
此外,《规程》中还明确要求,各俱将在4月10日前向地方和国家级别组织提交相关材料,其后由地方机构初审,通过后的文件再转至中国足球协会。而这一系列流程,本应确保不实资料无法进入评选程序。如果严格遵循这些步骤,即便有违规行为出现,也会留给监管部门充裕时间进行仔细核查。但现实却是,由于缺乏规范操作,今年再次引起诸多争议。
当然,为了给予各球队解决欠薪及负债问题所需时间而推迟发布决策,这一做法也能理解。然而,对于那些合乎规定、守信经营的球队而言,这种拖延显然是不公平。因而,在未来工作中,必须充分考虑合法合规律队伍利益的问题。在延期情况下,应提前与所有参战单位沟通达成一致,同时要透明地说明原因以及新的计划安排,以避免历史遗留下来的混乱局面重演。如果这种现象持续存在,将使得无故未被拒绝参与联赛的不当行为肆意扩展,对整个行业长期稳定造成威胁。
如果为了维持联赛整体平衡,中国足协不能完全依照标准来处理所有欠薪企业,那么针对一些较小数额违约金,可以通过广泛讨论采取适度降低某些强制性条件的方法。例如对于少量罚款情形下,可允许其以B级(义务性质)标准作为过渡,从而让轻微失责者获得暂时加入资质。此外,再依据相应条款施加惩罚,如警告或扣分。这不仅能够减少大量团队因此遭受剔除带来的波动,还可保证一定程度上的制度正义。当条件成熟后,再恢复如今高水平、高标准管理体系也是一种选择。
综上所述,仅有当中国足球协会严格按章行事,不把《规则》和程序化运作抛之脑后,我们方能期待更顺畅、更具权威性的职团体加盟监督机制,让类似纷扰事件不再频繁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