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奕或已海外转移资产,致国内执行难题显现
12月11日讯,2024年12月11日上午,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足球协会换届筹备组原副组长、中国足球协会前秘书长刘奕的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一审裁定,被告人刘奕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六十万元。
此外,对于其受贿所得财物,法院依法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如果所追缴金额不足,还将继续进行追缴。
媒体人付政浩在社交平台上表示:“据了解,这个‘不足部分继续追缴’是因为执行过程中发现刘奕的财产无法满足全部罚款要求,因此需要进一步追讨。这也意味着,刘奕很可能曾向海外转移资产,从而导致国内资产不足以履行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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