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评议:河北与湖北比赛判罚准确无误
11月30日讯,今天中国足协发布了关于三大球运动会的裁判评议。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对足球项目比赛中的两个重要判例进行了分析,并最终确认这两项判罚均为正确。
第一个判例:在第一届全国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男子组决赛阶段第5轮中,河北队与湖北队展开较量。在比赛进行到第41分钟时,湖北队19号球员在对方禁区内与河北队1号守门员发生接触并倒地。裁判最初判断河北队1号守门员犯规,因此给予点球。然而,在恢复比赛前,经与助理裁判和第四官员商讨后,裁判决定改为由防守方河北队踢间接任意球。同时,对湖北19号及河北1号分别出示黄牌警告。
对此,第一个评议结果认为:湖北19号选手干扰已经控球的冀州一哥,这属于违规行为。他再次上前争抢导致双方冲撞。从现有视频来看,两者主要是肩部碰撞,不排除可能小范围涉及面部,但其性质不构成故意暴力行为。因此,将此情况处理为间接任意球以及发出黄牌的决定被认为是合理且准确的。
第二个案例同样来自于该场赛事,同是在第86分钟。当时,当湖北队准备执行角球时,由于双方在 河北 队禁区内争夺位置而产生身体接触。这次情况经过管理之后未作任何处罚,而依然以角球队继续进行。
针对这一情形,多数评议成员表示,根据足球竞赛规则,即使出现违规或需红黄牌,也无法改变当下恢复方式,所以维持原来的角球队决定也是恰当。此外,他们还指出,在争位过程中,进攻方向上的 湖北 球员确实存在推搡和踩脚动作,而随后的报复尝试虽控制得宜,却仍可视作非体育行为。不过,有些成员也建议可以考虑给相关人员各自出示黄牌作为另一种适合的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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